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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林长制工作成效被国务院通报表彰

标签:改革 地方 全面 明显 通报  日期:2022-06-10 17:14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堰是湖北省唯一一个,严格落实责任,勇于改革创新,共开展巡林22504次,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国务院对全
6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全国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进行通报表彰。

在通报表彰的名单中,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安徽省宣城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浏阳市、重庆市云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8个地方因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被通报表彰,十堰是湖北省唯一一个。

自2021年湖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十堰市真抓实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实干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5405人,共开展巡林22504次。十堰全市各级林长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督办检查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林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为促进工作开展,国务院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2022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并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对被表扬的地方给予每个市2000万元、每个县(市)1000万元激励。(李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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