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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西咸新区海伦春天每度电0.6674元? 沣东新城:房屋性质为公寓

标签:海 小区 三期 华商报 春天  日期:2023-05-24 00:27
高出规定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华商报向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沣东市监局核实了解,自交付以来一直使用临时电,正式电,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为转供电主体向终
10月27日,有市民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阿房一路海伦春天三期14号楼电表装好后,每度电费是0.6674元,高出规定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随后,华商报向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经与沣东新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沣东市监局核实了解,海伦春天小区三期14号楼商品房预售证房屋性质为公寓,自交付以来一直使用临时电,且不收取业主电费。

经开发企业多次对接,正式电(专变)已于10月27日切换到位。国家电网对小区物业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居配专变)规定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根据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文件规定,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为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只收取国家目录电价及损耗电价,海伦春天小区三期14号公寓目前按照0.6674元/度收费,符合要求。

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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