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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标签:工业 运 物资 发放 通行证  日期:2022-05-21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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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零时起,江苏省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原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停止发放,前期发放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过渡使用至4月30日,超过期限后自动作废。

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货运物流保畅保通部署要求,做好启用《通行证》工作,省工信厅专门成立物流保通保畅专班,由厅领导作为牵头人,抽调厅内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跨省及省内运输《通行证》办理发放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也分别成立专班,形成省市县联动工作体系,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4月20日,省工信厅副厅长李锋、副厅长黄萍、二级巡视员周毅彪召集会议,提前部署做好《通行证》发送工作,研究明确《通行证》发放范围、办理程序及使用办法。4月22日,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保障工业企业货运物流畅通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全省工业企业重点物资跨省及省内运输需求,优先保障“白名单”重点企业物资运输需要,兼顾其他重点原材料、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需要,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认真做好《通行证》审核、制发、使用工作。4月24日,省工信厅印制第一批10万份《通行证》送达各设区市,确保足量发放。同时紧急组织开发在线申领小程序,力争尽早上线。

根据通知要求,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工业企业,涉及跨省运输,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发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印制和盖章的《通行证》;涉及省内运输,向所在设区市、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门收到申请后,及时完成审核、编号,发放省工信厅统一印制的《通行证》并盖部门公章。(江苏省工信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局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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