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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牌“挺立”三峡库区消落带上

标签:种植 诉讼 长江 农作物 涪  日期:2021-08-06 00:09
重庆7月24日电 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消落区,均存在违规占用消落区种植农作物的情况,涪陵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说,破坏防洪安全,发现问题后,及时对消落区种植区域开展了农作物清理

  重庆7月24日电 题:生态保护牌“挺立”三峡库区消落带上

  作者 彭国威

  “消落区属国家所有,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消落区,不得开展农业种植、违章搭建。”

  在三峡库区腹地涪陵区蔺市镇梨香溪龙门桥头不远处,一块新增的消落区宣传警示标识牌醒目地“挺立”在河边。

  7月汛期,记者沿河道上游走访,当地村民说:“这样的牌子在沿途还有不少,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在三峡库区,每年随着175米至145米水位的涨落,会形成一定的特殊区域以及该区域范围内的孤岛、库岸岸线和新增淤积陆地,统称为消落区或消落带。

  有的种植了玉米,有的种上了红薯……2019年5月,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全区11个乡镇街道,均存在违规占用消落区种植农作物的情况。

  “长江水位的上涨,会导致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消落区土地被淹没,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残余的化肥、农药、秸秆等污染物,会造成库区水体富营养化,破坏水体生态平衡。”涪陵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说,“玉米等高杆农作物残余秸秆可能影响河道泄洪,破坏防洪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图为涪陵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利用无人机开展取证固证。 受访单位供图

  发现问题后,当年5月16日,一份由涪陵区检察院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书摆在了涪陵区水利局案头,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对辖区非法占用长江河道消落区种植农作物行为予以制止,同时加强对长江河道和消落区保护的宣传教育。

  收悉检察建议书后,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实地核查,确认镇内有少数农户在消落区违规进行农作物种植,种植区域主要位于梨香铁路桥经龙门桥至凤阳2组一带,涉及梨香、大桥、凤阳、川祖庙4个社区的移民。

  经过全面摸排后,当月底,蔺市镇组织专项清理队伍,及时对消落区种植区域开展了农作物清理铲除工作。清理工作历时4天,共清理铲除违规种植农作物30余亩,清运农作物及杂物12余吨。

  为加大长江河道消落区的宣传力度,镇上在原有16块宣传警示牌的基础上还新增设了8块,做到了“主要路口、路段全覆盖”,让附近农户“抬头见牌、处处警示”。

  处置完毕后,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人民政府向检察院及时做了复函,事情总算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2年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该市检察机关在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共立案1594件,其中,涉及水资源保护案件1011件,占比63.4%;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2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有效整改1396件,回复整改率98.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件、民事公益诉讼1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7件,法院已判决的72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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