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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山东头改造安置区二期多项违法 已责令改正

标签:项目 青岛 住房 城乡建设  日期:2020-03-05 03:0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责令改正并处罚30万元人民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二期的案件显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显示,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为必须实行工程监

  青岛11月21日电 (记者 胡耀杰)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连续发布了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案件,违法事实涉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单位并擅自开工建设、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并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已责令改正并处罚30万元人民币。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公示截图。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悉,此次连续处罚包括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社区村庄改造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甲方施工)的案件、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改造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的案件、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未实行监理)的案件。

  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社区村庄改造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甲方施工)的案件显示,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责令该单位停止施工,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公示截图。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改造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的案件显示,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责令改正,对该单位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关于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山东头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头项目LS0104-061地块(安置区)二期(未实行监理)的案件显示,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为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责令改正,对该单位处2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悉,山东头村被誉为青岛市最“金贵”的城中村,改造后的山东头,崛起的代表性楼盘便是银丰玖玺城项目。据青岛自然资源局公示,银丰玖玺城项目占地面积6.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30.9万方,地上规划12栋住宅楼。近期,青岛银丰玖玺城项目一期部分楼已办理预售许可证,青岛“最金贵”的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以6.2万元每平米的均价正式启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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