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场程序,监督指导养殖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开展宣传,大力宣传随意处置及出售,提高
一是强化责任。明确政府乡长是第一监管责任人,乡畜牧兽医站是直接监管责任人,养殖户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三级联动,无缝式监管。二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场程序,监督指导养殖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开展宣传。大力宣传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健康养殖、科学处置”的观点。四是强化监管。以乡畜牧兽医站为工作责任主体,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发现未按照规定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立即追查病死畜禽的流向,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